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办法》(常纺院学字〔2023〕7 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评选“校长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与表彰奖励

本届“校长奖章”评选名额为10人,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及奖励5000元;提名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1000元。

三、评选条件

 “校长奖章”是表彰在文化学习、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社会工作、文体活动、道德风尚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毕业生“校长奖章”评选办法》。

四、工作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或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并填写相关报名材料。

2.二级学院评选。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校长奖章”的毕业生进行初步评审,并按不高于当年毕业生在籍总人数的1%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复评。学生工作处对二级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组织复评,确定“校长奖章”获得者的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上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最终获奖结果。

4.宣传表彰。为了扩大推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崇德向善的氛围,学校将对获奖的学生进行宣传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5月7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材料清单:

(1)《毕业生“校长奖章”申报表》(附件1)。

(2)《毕业生“校长奖章”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个人的突出事迹(模板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需把关盖章(标题处盖章即可)。

(4)佐证材料。凡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5)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截图和《毕业生“校长奖章”评审情况说明》(附件4)。

(6)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3-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以上材料中,(1)-(3),(5)项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提供word版材料时,格式为doc或者docx,且不得在文档中插入图片。电子版材料中,请以“学院名称+奖项名称+学生姓名”分别建立推荐人选文件夹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打包命名为“2025届毕业生校长奖章+学院”报送给学生处朱莉。


附件:1毕业生“校长奖章”申报表

2.毕业生“校长奖章”推荐信息汇总表

3.毕业生“校长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  

4.毕业生“校长奖章”评审情况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毕业生“校长奖章”申报表.docx

附件2:毕业生“校长奖章”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毕业生“校长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附件4:毕业生“校长奖章”评审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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