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举办“班班有歌声 唱响中国梦” 校园合唱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响应全国两会关于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号召,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增强班级凝聚力,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班班有歌声 唱响中国梦”校园合唱活动。通过合唱这一艺术形式,让学生在歌声中感受团结的力量,抒发对祖国的热爱,用激昂的旋律为中国梦增添青春色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班班有歌声 唱响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3-4月:各学院组织班级排练,期间注意提升排练效率与质量。

4月底前:各学院组织院内展演,可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

5月初:全校五四表彰展演,注重提升演出效果和活动影响。

三、参加对象

全校在校班级

四、活动流程

1.宣传动员与班级排练阶段:

各学院发布活动通知,介绍活动主题、目的、流程及要求,鼓励班级积极参与。各班级根据活动要求选定合唱曲目,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排练。可邀请音乐专业教师或有经验的同学指导。

2.学院展演:

各学院自行组织院内合唱展演,每个班级进行展示,每个学院推荐1个优秀班级参加全校展演,并对推荐班级进行重点指导,进一步打磨节目质量。

3.全校展演:

依托全校五四表彰大会,组织各学院优秀合唱曲目进行表演。活动结束后,制作活动精彩瞬间短视频,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扩大活动影响力。

五、曲目要求

1.曲目内容:

所选曲目须紧扣爱党爱国、弘扬革命精神和民族团结主题,突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伟大成就与时代精神。

2.曲目时长:

各参赛班级的歌曲演出视频控制在3-5分钟。

3.曲目选择:

参赛曲目须选择能表达爱党、爱国的红色经典歌曲。包括但不限于革命时期的歌曲、歌颂祖国和民族精神的歌曲。曲目应主题鲜明,传递正能量,可从革命年代、建党百年、改革开放以来的代表歌曲中选择,如《歌唱祖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我的祖国》等。

六、工作职责

学生处:

策划与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与各学院沟通协调,确保活动顺利推进。组织开展“合唱与学生成长”主题研讨会,邀请专家、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探讨合唱活动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校团委:

负责活动全院展演环节宣传推广。制定具体五四表彰活动方案,将合唱活动与五四表彰大会有机融合。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现场服务,保障活动有序进行。

各学院:

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的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院内动员、排练指导、展演组织审核及评选推荐工作,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班级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将活动参与情况纳入学院和班级的年度考核指标,激励师生积极投入。

2.严格遵守活动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生处及校团委说明。

3.注重活动安全,特别是在人员组织过程中,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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