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届毕业生年终就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做好就业监测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4届毕业生年终就业核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24届全部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
二、核查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三、核查内容
(一)工作行为核查
1、重点核查各二级学院是否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的规定;
2、是否建立就业工作领导责任制;
3、是否采取了落实毕业生就业的举措和加强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措施;
4、是否及时完成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和更新;
5、是否对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统计和就业促进工作;
6、是否对各类困难学生进行就业帮扶。
(二)就业材料规范有效性核查
对照教育部办公厅《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核查相关就业材料,重点核查:
1、是否有虚假就业证明材料;
2、就业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清晰,是否为原件,是否有学生本人签名;
3、不同毕业去向的佐证材料是否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三)就业存疑信息核查
1、用人单位核查:用人单位必须为具有人事调配权、在工商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
2、扎堆就业核查:重点核查同时接收多名(2名及以上)同专业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组织就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走访,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走访的,要通过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了解企业情况和学生就职状况;
3、存疑就业核查:对于学生所学专业与就业岗位反差大、顶岗实习代替就业等异常数据情况,由毕业班辅导员在日常就业沟通、与学生本人和就业单位核对就业状况时予以确认,并做好书面记录。
四、核查方式
(一)班主任核查
各二级学院毕业班班主任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数据自查工作,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真实就业情况,对问题数据及时整改并记录核查结果,在附件2中签字确认。
就业辅导员在班主任核查的基础上,进行以就业材料为主的复查工作,通过就业材料的规范性与有效性深入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记录核查结果,在附件2中签字确认。
(三)二级学院审查
二级学院组建由党总支书记牵头的核查队伍,全面审查毕业生的就业真实性、材料规范性等,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和自查记录台账(附件2),就业分管领导和党总支书记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学校核查
学校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摸排异常数据和疑似虚假就业信息,及时核实、处理各类就业数据问题线索。
五、材料报送
1月3日前,将核查报告(附件1)、核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交至招就处,电子版发送邮箱:shxiong@cztgi.edu.cn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自查工作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任务,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压实责任。
2、各学院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纠正,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招生就业处
2024年12月23日